便衣警員捉亂過馬路 警方:口頭警告不會檢控
發布時間: 2018/06/22 12:47
最後更新: 2018/06/22 13:03
警方出動便衣警員「放蛇」捉市民亂過馬路!社交網絡及WhatsApp群組近日廣傳有疑似便衣警員在元朗「捉」亂過馬路的市民,並記下他們資料,但不知有否發出告票,提醒身邊朋友記得依燈號過馬路。警方昨日(21日)證實,新界北總區交通部人員在元朗區內的行人過路處,提醒巿民注意道路安全。消息指,有關行動由昨天(21日)起至6月23日止,一般只作口頭警告,不會檢控,然後再檢討是否會採取進一步行動。
有網民昨(21日)在Facebook「盡在元朗」專頁,分享2張在元朗拍攝到疑似便衣警務人員「捉」亂過馬路市民的相片。一張是有一名穿着黑色T恤、淺藍色牛仔褲的男人,在交通燈過路處前,手持筆記板向一名女士抄低資料;另一張則是同一名黑衣男企在側旁,前方有名身穿白色T恤、深藍色牛仔褲、粉紅色波鞋的女人,正阻止一名中年男士過馬路。
有網民直指相中一對男女是便衣警察,在街頭向亂過馬路的巿民發告票,希望提醒身邊朋友記得依交通燈號過馬路,
開始便裝捉亂過馬路喇,大家要睇燈呀!
網民對便衣警員「捉」亂過馬路持不同意見,有贊成的網民認為,「咁亂過馬路又係唔啱嘅」、「有人犯法警察執法有咩問題」、「晨早就要喇,應該永遠都要咁做喇」。
但反對的網民則覺得「警力過剩」、「可能係同大陸常出現的冒警騙子」,亦指出「差人有沒出示警員証?法律上是必須要的」。
有前線警務人員表示,通常檢控亂過馬路或亂拋垃圾事宜,一般便衣警員是不會發告票,發告票工作是由軍裝巡邏小隊或交通督導員負責,而便衣警員執行職務時須佩戴委任證及表明身份。
警方發言人指,新界北總區交通部一向關注行人道路安全問題,並不時採取適當的宣傳教育及執法行動,以提高巿民對道路安全的意識。據警方統計,去年在全港對行人不依照交通燈號指示的執法數字,共涉14,915人。發言人呼籲:
行人應小心及安全地橫過馬路,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$2,000。
亂過馬路包括不遵守交通燈號、在距離行人天橋、行人隧道或行人過路綫 15 米範圍內而不使用該些設施橫過馬路;以及攀越路邊圍欄或穿過中央分道帶進入車路等。此條例非定額罰款,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 $2000。有曾被「炒牌」者現身說法,指收到票控時在認罪書上寫上求情理由,裁判官會視乎案情判決,一般為數百元不等。
【更多與交通違例的報道】